2010年09月06日 星期一
首页  领导讲话  科技局  政策法规  科技规划  科技计划  实用技术  企业之窗  万方数据  农业科技服务 
国家法律
省部法规
市县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 省部法规

  

  

山西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条件及程序
本文更新时间: 2008年05月15日  本文点击次数: 329

【山西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条件及程序】

一、受理时间:全年

二、主管处室:省科技厅工业科技发展处

三、申报条件:凡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符合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法人单位,均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运营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和本年度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表、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有关科研成果、专利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行业生产许可证和环保合格证明、科技人员学历或技术职务证明等。

五、认定程序

网上申请→市科技局或省直厅局初审→科技厅受理并组织考察→专家评审→科技厅颁发证书牌匾→资格复审(两年一次)

 

 

 

 

                    

阳城县科学技术局版权所有 地址:山西省阳城县凤凰东街161号 邮编:048100
电话:0356-4222171 3290621 传真:0356-4225926 E-mail:YCKW@public.jc.sx.cn
阳城县科技局 主办 晋城科技信息网 承办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