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招标投标办法
为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公平竞争,规范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科技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招标投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科技项目,编制招标文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通过阳城电视台、阳城报刊、阳城科技信息网站www.ycsti.net.cn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三)对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这些证明文件包括:
投标人单位全称、性质、注册地、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及从事专业、职称等有关资料; 投标人承担过的科技项目名称和基本情况;项目所需技术设施及设备条件; 投标人近二年财务情况及证明,自有资金情况; 相关的行业资质证明;
(四)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科技局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放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为30天。
(五)审查、受理投标文件
由科技局负责组织审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并受理。
投标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概况;近两年的经营发展、财务状况;技术方案及说明;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创新性,技术、经济、质量指标等;计划进度;投标报价及构成细目;承担项目的能力说明(招标人的业绩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管理水平、所具备的设施、仪器情况、为完成项目所筹措的资金情况等)
(六)组建评标委员会并评标、开标;
①评标委员会由科技局和受聘的有关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3—5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80%。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
③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符;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远低于完成项目必需的实际成本;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④评标过程: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性评价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科技局推荐中标候选人。
科技局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投标中标候选人排序结果,组织专家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确定中标人。
⑤开标: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开进行。由科技局主持,邀请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代表和投标人参加,邀请公证机构监督并公证。
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科技局和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并与中标人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七)、中标结果在阳城电视台、阳城报刊、阳城科技信息网站www.ycsti.net.cn等媒体公布。
中标人应填写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然后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将项目列入科技计划正式下达。项目的实施管理、验收等按照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八)、注意事项:
所有科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不得泄露标底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科技局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