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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
阳科发(2008)4号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计划项目筛选、确定、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现将制定的《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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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项目 评审 办法 通知
抄 报:市科技局、县政府、申立民县长助理
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印
共印80份
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评审
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由科技局具体负责组成项目评审领导组,并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
三、专家评审组
县科技局项目评审领导组公开聘任县内外高级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并对专家组成员进行编号。在项目评审前一天,由评审领导组从专家组成员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本次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组。
四、评审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研发能力、经济实力、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社会信誉等影响项目实施的各方面因素;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及我县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3、项目的技术水平在国际、国内及省、市所处的地位(创新性、先进性、可靠性);
4、经济、社会效益;
5、项目的发展前景、产品的生命力;
6、组织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与计划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五、评审结果
参加评审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组评审后,由专家根据评审内容进行打分,依次排序。并将结果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领导组。由领导组根据计划指标顺序确定计划项目,并报县领导审批。
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从事被评审项目所属行业或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权威专家学者。
?熟悉被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与规律。
?项目评审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充分考虑项目评审专家的专业互补性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专家组评审结构应科学合理。
七、注意事项
参加项目评审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评审的各项规则、程序和办法,正确履行对项目评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工作的有关程序和办法,客观、公正地对项目做出评价。若有意做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科技局项目评审领导组将取消该专家的评审资格。
此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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