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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
本文更新时间: 2008年05月15日  本文点击次数: 338

【关于印发《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办法》的通知】

阳科发(20084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计划项目筛选、确定、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现将制定的《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此页无正文)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项目  评审  办法  通知

  报:市科技局、县政府、申立民县长助理

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印

                                     共印80

 

阳城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评审

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由科技局具体负责组成项目评审领导组,并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

三、专家评审组

县科技局项目评审领导组公开聘任县内外高级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并对专家组成员进行编号。在项目评审前一天,由评审领导组从专家组成员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本次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组。

四、评审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研发能力、经济实力、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社会信誉等影响项目实施的各方面因素;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及我县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3、项目的技术水平在国际、国内及省、市所处的地位(创新性、先进性、可靠性);

4、经济、社会效益;

5、项目的发展前景、产品的生命力;

6、组织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与计划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五、评审结果

参加评审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组评审后,由专家根据评审内容进行打分,依次排序。并将结果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领导组。由领导组根据计划指标顺序确定计划项目,并报县领导审批。

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从事被评审项目所属行业或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权威专家学者。

?熟悉被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行业的科技活动特点与规律。

?项目评审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充分考虑项目评审专家的专业互补性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专家组评审结构应科学合理。

七、注意事项

参加项目评审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评审的各项规则、程序和办法,正确履行对项目评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工作的有关程序和办法,客观、公正地对项目做出评价。若有意做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科技局项目评审领导组将取消该专家的评审资格。

此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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