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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阳城县科技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本文更新时间: 2010年01月15日  本文点击次数: 73

阳科发(200815

 

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阳城县科技局地震应急预案》的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根据《山西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和《晋城市人民政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晋城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阳城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及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特制定《阳城县科技局地震应急预案》,经市地震局审核,我局局务会审议并通过,报县防震减灾领导组批准,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地震   应急预案   通知

报:市科技局   市地震局   县政府

     县防震减灾领导组

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20081023印发

                                 共印80

阳城县科技局地震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地震事件与应急分级

2.1  地震灾害事件与应急分级

2.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Ⅰ级响应

2.1.2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Ⅱ级响应

2.1.3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Ⅲ级响应

2.1.4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Ⅳ级响应

2.1.5           较轻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Ⅴ级响应

2.2  其它地震事件与应对

2.2.1   轻微有感地震

2.2.2   地震谣传

2.2.3   毗邻地区地震

2.2.4   特殊时期地震戒备

3  地震应急工作的主要任务

4  组织体系

4.1     指挥机构

4.2     地震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4.2.1   地震应急指挥部组成

4.2.2   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4.2.3   局各科室应急工作职责

4.3     地震现场工作队组成及职责

4.3.1     地震现场工作队组成

4.3.2     地震现场工作队职责

5  地震预警机制

5.1  地震预警发布及等级

5.1.1   地震预警的依据及发布

5.1.2   地震预警的等级

5.2  地震预警期的紧急处置措施

5.2.1   应急准备

5.2.2   震情值班

5.2.3   震情监测

5.2.4   短临预报跟踪

5.2.5   宏观异常落实与防震减灾宣传

5.2.6   建议预警区政府采取的措施

5.3  预警级别的调整与终止

6  地震应急响应

6.1  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6.1.1   应急期开始

6.1.2   震后应急响应程序

6.1.2.1 震情快速上报

6.1.2.2 应急信息的短信群发

6.1.2.3 即时应急响应

6.1.2.4 震情与灾情速报

6.1.2.5 地震现场工作人员响应程序

6.1.3   地震应急响应任务与人员

6.1.3.1 Ⅰ级应急响应

6.1.3.2 Ⅱ级应急响应

6.1.3.3 级应急响应

6.1.3.4 级应急响应

6.1.3.5 级应急响应

6.1.4   响应级别条件的提高或降低

6.1.5   应急期结束

6.2  其它地震事件应急响应

6.2.1   轻微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6.2.2   地震谣传应急处置

6.2.3   毗邻地区地震

6.2.4   特殊时期地震戒备

7          通讯保障

8          应急保障

9   

9.1      

9.2     预案管理

9.2.1   预案实施

9.2.2   预案演练

9.2.3   预案审批与备案

9.2.4   预案修订

9.3     预案解释部门

9.4     预案实施时间

10  附录

附录1:  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及地震预警分级表

附录2: 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任务与人员

附录3 阳城县灾害地震快报格式

附录4 地震灾情上报表格式

附录5: 中国地震烈度表 (GBT  17742-1999)

 

 

阳城县科技局地震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升阳城县地震应对突发性地震事件的整体应急能力,确保震后工作能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规范、有条不紊、科学高效地展开,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晋城市人民政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晋城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和《阳城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突发性地震事件后县科技局的应急处置。

毗邻地区发生对我县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地震事件时,原则上按照本《预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2)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县科技局在县政府、市地震局领导下,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协助震区乡镇做好抗震救灾等工作。

(3) 坚持震情第一,快速反应。我县发生M≥4.0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后,立即按相应级别启动预案,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震后科技局在第一时间到达地震现场。

(4) 坚持应急级别与震情、灾情相对应。我县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站同台网中心测定的地震震级作为第一时间内全局应急响应的判别依据并视震情与灾情发展逐步升、降地震应急级别。

2  地震事件与应急分级

2.1  地震灾害事件与应急分级

按照地震强度及其灾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共分五级。

2.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我县范围内发生M ≥7.0以上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震区的抗震救灾工作;县科技局成立地震应急指挥部,协助中国地震局现场指挥部做好现场工作。

2.1.2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Ⅱ级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我县范围内发生6.5≤M≤6.9地震,或造成50300人死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震区的抗震救灾工作;县科技局成立地震应急指挥部,协助国家、省、市地震局现场指挥部做好现场工作。

2.1.3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Ⅲ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我县范围内发生6.0≤M≤6.4地震,或造成2050人死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抗震救灾工作;县科技局成立地震应急指挥部,协助市地震局现场指挥部做好现场工作。

2.1.4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Ⅳ级响应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是指我县范围内发生5.0≤M≤5.9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下人员死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抗震救灾工作;科技局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协助省、市地震现场工作队做好现场工作。协助震区乡镇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2.1.5  较轻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Ⅴ级响应

较轻地震灾害事件,是指我县范围内发生4.0≤M≤4.9地震,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较轻地震灾害事件由县级政府领导和组织地震应急工作;地震机构启动Ⅴ级应急预案,县科技局成立地震应急指挥部,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助市地震现场工作队做好地震现场工作,协助震区当地乡镇做好社会稳定和地震宣传工作。

2.2  其它地震事件与应对

2.2.1  轻微有感地震

轻微有感地震指我县范围内发生M3.0-3.9级地震,在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轻微有感地震由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和地震宣传工作,并做好震情跟踪与监测预报工作。若事态严重,县科技局可根据事态的发展,请求市局派出现场工作组协助工作。

2.2.2  地震谣传

在县各乡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向周围地区迅速扩散,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时,科技局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做好平息地震谣传与社会稳定工作。市地震局视情派出工作组予以协助工作。如谣传在全县范围内已产生较大影响,县科技局启动本《预案》,在县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好地震谣传的平息工作。

2.2.3  毗邻地区地震

毗邻地区发生地震并对我县造成一定影响,原则上根据其影响程度按2.1中地震事件的分级标准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2.4  特殊时期地震戒备

在国家、省及我市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或由省、市地震局根据需要划定的特殊地震戒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强化异常上报及核实、信息报送与震情会商、应急准备等一系列地震戒备措施。

3  地震应急工作的主要任务

迅速开展震情、灾情、地震前兆信息的收集汇总与速报;开展地震趋势判定、震情跟踪监视;组织震情新闻发布;履行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向政府提出救援规模、启动应急级别等建议;协助上级地震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完成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地震科学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建筑物的安全鉴定、地震社会影响调查、地震现场通信等任务;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和地震知识宣传工作;有市地震灾害救援队时,应做好协调与指挥工作。

4  组织体系

4.1  指挥机构

阳城县科技局地震应急指挥部。

4.2  地震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4.2.1  地震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局 长

全面指挥我县科技局地震应急工作,分管办公室应急工作。当启动《阳城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时,参加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参与《阳城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副指挥长:分管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地震应急工作,分管地震站、办公室应急工作。

  员:其他局领导、地震站负责人组成。

地震应急指挥部设在科技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应急期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督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4.2.2  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或短临地震预报发布后,迅速启动《阳城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紧急动员、全面部署、统一指挥全县地震应急工作;根据震情、灾情的发展决定应急级别升降或终止应急工作状态。

⑵ 履行县政府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职责;向省、市地震局、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汇报和通报震情、灾情;向县政府提出启动《阳城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提出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支援等建议;指导、协助震区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工作;适时协助或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分别担任局第一、二三新闻发言人。

⑶ 部署全局应急工作,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和人员的临时调整。

⑷ 承办市地震局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事宜。

⑸ 决定有关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审定地震趋势预报意见、有关震情、灾情报告及新闻报道、地震科学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本次地震应急工作总结等重要文稿。

⑹ 联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应急救灾工作情况。

⑺ 向震区乡镇提出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和灾区重建规划的建议。

4.2.3          局各科室应急工作职责

4.2.3.1 办公室职责

⑴审查“震情简报”和印发相关文稿,及时向上级机关(省市地震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下同)、县分管领导和震区乡镇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通报,并通报局各科室。

⑵管理应急期间地震事件及应急工作的新闻报道,三号震情简报发出后,视情组织地震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会。

⑶审定向县级电视台、移动通讯、互联网等媒介提供的震情、灾情信息文稿。

    ⑷答复群众震情咨询电话、协助做好平息地震谣传和社会稳定工作。

    ⑸负责在震后1小时内筹集现场应急经费5000元,准备并提供应急器材及相关物资。

⑹负责接待与安排上级地震局参加地震应急工作人员。

⑺负责做好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及抢险救灾工作。

震后30分钟内做好车辆出发准备。

负责地震应急指挥部和现场工作的应急财务工作,并于应急工作结束时做出财务决算;负责向省市地震局、县财政局筹措应急经费。

4.2.3.2  地震站职责

及时通过电话向震区乡镇初步了解地震有感范围及灾情,并进行汇总后报局办公室。

负责收集全县地震灾情及社会影响信息,在30分钟内将灾情报市局震防科。

视响应级别参与地震现场工作。

⑷负责各种地震谣言的平息与组织现场考察,并写出相关报告

4.2.4 阳城县科技局应急职责

(1)要在第一时间到达本辖区的地震现场,收集灾情严重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及时报市局震防科(电话:2127016)。

(2) 通过各种途径迅速收集本辖区地震的震感(并报估计的烈度值)、灾情(特别是人员伤亡情况)、社会影响、震情、各种地震前兆信息,及时报市局震防科;在市局现场工作队到达后,直接报送现场工作队。

(3)科技局要保障灾情、震情的电话时刻畅通;迅速向本辖区灾情速报网点和县、乡、镇、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了解震感、灾情、社会影响;将收集汇总的震感、震情与灾情及时上报市局震防科;震后迅速派出现场人员落实宏观震中、调查灾情;震区1小时内做好省、市现场工作人员到达前的准备工作,并向本级政府通报省、市局现场首批工作人员组成,做好地震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与本级政府的协调联络工作;科技局现场工作人员编入省、市局现场工作队工作;负责地震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震区的防震减灾宣传和平息地震谣传工作;会同省、市局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审定震区有关震情、灾情报道文稿。

4.3  地震现场工作队组成及职责

4.3.1  地震现场工作队组成

  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

  员:由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4.3.2  地震现场工作队主要职责

协助中国地震局、省市地震局现场指挥部与现场工作队做好地震现场工作并负责各级地震现场工作人员与震区政府、市地震应急指挥部之间的联络与后勤保障工作,协助震区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等(在中国地震局、省市地震局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到达前的主要职责:开展震情、灾情、宏观异常调查等现场工作)。

5  地震预警机制

5.1  地震预警发布及等级

5.1.1  地震预警的依据及发布

地震预警是在发布临震预报后对预报区未来10日内进行预警,并根据预报地震级别和预测未来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判定预警等级。

地震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决策后发布。

5.1.2  地震预警的等级

根据临震预报的震级和预测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确定四级预警级别:7.0级以上地震为Ⅰ级,6.56.9级地震为Ⅱ级,6.06.4级地震为Ⅲ级,5.05.9级地震为Ⅳ级。依次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表示。

5.2  地震预警期的紧急处置措施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后,科技局应采取如下紧急处置措施:

5.2.1  应急准备

⑴科技局应视震情建议召开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向县政府和各乡镇提出地震应急准备、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的建议;全面部署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⑵ 做好应急准备的督导、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检查局各科室、现场工作人员的准备工作;检查科技局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5.2.2  震情值班

⑴ 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⑵ 通讯、信息传输系统全天开机,确保全县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输及时可靠。

5.2.3  震情监视

⑴ 要严密监视各类突发性地震异常,一有异常,地震站立即核实,上报市局领导和省局预报中心。

⑵ 各项监测手段在临震应急预警期间必须保持仪器、人员、观测条件三不变。配合市局搞好加密观测和流动观测。

5.2.4          短临预报跟踪

⑴ 每日会商震情,若遇重大异常及时跟踪落实和分析会商,会商结果及时上网、上报,并及时了解省、市局和邻市地震局的分析预报意见。

⑵ 根据震情向县政府和预报区乡镇提出备震及应急工作建议。

5.2.5  宏观异常落实与防震减灾宣传

⑴ 办公室会同宣传部下发应急宣传工作通知,有针对性的开展地震应急宣传,平息地震谣传,保证社会稳定。

⑵科技局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和易发次生灾害源等进行险情检查;指导避震、疏散和演习。

⑶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预报区各乡镇灾情速报网点的应急准备情况。督促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资金、食品、医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

地震站负责督促、检查预报区宏观前兆观测网点,必要时可开展加密宏观前兆观测。预报区各乡镇要发动本辖区所属民众观测各类宏观异常,并及时进行收集、上报、分析与核实。

5.2.6  建议预警期间县政府采取的措施

Ⅲ级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各乡镇应针对即将发生的地震灾害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建议县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与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负有地震应急任务的单位及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响应的准备。

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设施及工具,准备应急避难场所;确保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门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

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定期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的动态信息和政府的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转移、疏散易受地震及次生灾害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

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地震及次生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5.3  预警级别的调整与终止

根据地震灾害预警事态的发展情况,由原发布机关决定

预警级别的调整与终止。

6  地震应急响应

6.1  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

6.1.1  应急期开始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局全部人员按照职责进入应急状态,开始震后应急期。

6.1.2  震后应急响应程序

6.1.2.1  震情快速上报

地震站震情值班人员,不要等定出地震三要素,要在5分钟内将感觉到、记录到的地震强度(估计震级和烈度)报局领导和市局震情值班室,在15分钟内完成地震速报。

紧急震情快速上报的规范用语如下:

 我是阳城科技局,当地发生强有感地震,估计××级地震。

局长在接到地震站的震情通报后,及时向县政府领导进行汇报。

6.1.2.2  应急信息的短信群发

局应急信息短信群发约定如下:

特大地震事件应急响应为aaaaa

重大地震事件应急响应为bbbbb

较大地震事件应急响应为ccccc

一般地震事件应急响应为ddddd

较轻地震事件应急响应为eeeee

局机关人员在收到应急信息(或觉察紧急震情)后,须在10分钟内赶赴局机关开展应急工作;参加现场工作人员要携带好赴现场所需用品。

科技局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地震现场,开展灾害损失情况调查,并开通应急通讯工具,随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做好省、市现场工作队到达前的准备工作。

6.1.2.3  即时应急响应

应急人员赶赴局机关后,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到会议室参加紧急会议;各科室按规定的应急职责开展工作;应急人员按照应急实施细则进行应急。

指挥长:主持地震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了解震情、灾情,签发重大震情文稿,下达地震应急命令,全面指挥应急工作。

副指挥长:参加地震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检查部署并向指挥长汇报分管的应急工作情况。

6.1.2.4  震情与灾情速报

省、市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到达前:

⑴ 地震站10分钟内根据台网中心测定的参数,起草一号震情简报。

一号震情简报的内容规范为:根据晋城地震台网中心测定,×日×时×分×地发生×级左右的地震,精确位置正在测定,随即上报

地震波及的各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要迅速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地震的震感、破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和震情一起上报科技局(电话:422523242221713290621)。30分钟科技局将收集到的初步灾害情况报台网中心与办公室。科技局与台网中心结合核实后的地震参数与收集到的灾害情况,起草二号震情简报

 二号震情简报的内容规范为:根据晋城地震台网中心测定:×年×月×日×时×分,×地(东经×.×,北纬×.×)发生×.×级地震。震害情况××。灾害情况正在收集中

科技局与地震站要主动、及时收集震区的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情况,做好灾情速报记录;并将30分钟内及随后收集、记录、汇总的灾情信息汇总后送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震情简报的审定并报送交局领导,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办公室用手机短信形式向局应急人员、台站群发地震参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具体公告办法见阳城县地震参数公告约定)。

震后40分钟内科技局组织分析预报人员进行紧急震情会商;震后90分钟内根据历史地震情况和现有观测资料,提出地震类型和地震趋势初步判定结果,征求市局意见,震后2.5小时内起草“三号震情简报报送局办公室;办公室起草下发“关于加强震情监视的通知”。

“三号震情简报内容可根据震情实际情况起草,但必须包括“据初步判定该地震属××类型地震”的内容。

震后1小时内确定出赴地震现场工作队人员名单,做好省市局现场工作队伍到达前的准备工作,并向县政府通报准备情况。省市局现场工作队到达后,协助省市局进行现场工作。

省、市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到达后:

⑴ 视震情发展不定时召开震情会商会,在震后36小时内,必须做出准确的本次地震类型、震情趋势判定结论报局指挥部和办公室。经指挥长审批签发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地震局,并通知局各科室。

如震情趋势判定为无更大地震的预报意见,经市地震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地震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通过广播、电视向全社会公布;如判断为有发生相当或更大地震可能,并有明确的预测期限时,应建议政府紧急通报,进一步落实应急措施,加大应急救灾工作力度。

三号震情简报发出后,办公室负责完成本次地震事件新闻通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由局地震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通报已知的地震参数、震情、灾情信息;此后,根据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和现场工作结果,适时组织新闻报告会,通过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通报震情、灾情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审定提供有关震情、灾情信息文稿,通过移动短信、网页发布;协助、组织宣传报道和平息地震谣传。

派出专人进驻震中区进行震情监视,配合省市局现场工作队开展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鉴定;每日21时后编发“震情简报”,经办公室审定后报送县委、县政府、市地震局,组织人员通过互联网了解和掌握社会公众对地震的反应,及时发现地震谣传;做好平息地震谣传和社会稳定工作。

指挥部每天21时后听取现场工作人员的现场情况汇报,根据现场情况和震情做出调整现场工作的决定,对重大灾情和宏观异常及时做出相应决策;负责每天定时召开震情会商会,部署应急工作,并及时编发地震简报;5天后视震情适时召开会商会。

配合市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开展震害评估;起草震害情况和救灾申请报告,上报县政府。

6.1.2.5  地震现场工作队响应程序

⑴ 地震现场工作队应急响应

当中国局、省局地震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到达指定地点后,立即与之组建地震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统一领导地震现场工作;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由省地震局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现场工作队统一领导地震现场工作、一般地震灾害事件、较轻地震灾害事件由市地震现场工作队统一领导地震现场工作。

现场应急响应基本要求

① 收到应急信息后,地震站工作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 在前往震区途中,要随时与局联系,了解和掌握地震参数、震中区位置修订情况、震情、灾情和现场工作队工作场所。

②在上级地震现场工作队到达前,地震站现场工作队应迅速与震区各乡镇政府联系,开通信息传输、通讯系统,向指挥部报告,并立即按规定任务开展工作。

③ 到达现场后,每日20—21时,配合中国局、省市局地震现场指挥部或现场工作队汇总震情监测、灾情和各种考察、调查情况,并编报当日灾情。

每日22时前,向地震应急指挥部报告当天情况;经征得地震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及时通报当地政府。

④ 收到地震应急指挥部有关震情趋势判定预报意见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

⑤ 特别重大地震现场工作应在10天内完成地震灾害损失初步评估,30天内完成地震灾害损失总评估;重大地震现场5天内完成初步评估,20天内完成总评估;较大、一般地震现场3天内完成初步评估,10天内完成总评估;较轻地震现场7天内完成总评估。

地震灾害损失初步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经批准后报送县政府;地震灾害损失总评估报告经市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送县政府。

根据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震情趋势预报意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震情、灾情,达到稳定社会和安定人心的效果。

6.1.3  地震应急响应任务与人员

6.1.3.1  Ⅰ级应急响应

⑴地震应急指挥部

主要任务:向县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提请县政府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办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省市地震局交办的事项;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阳城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级应急响应,请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等建议;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抗震救灾和县地震紧急救援队赴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及时向上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报送和续报震情、灾情等信息工作;协助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提出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和震区重建规划的建议。

级应急响应人员:实行全局应急。所有人员及时到岗,局各科室按应急职责开展工作。

⑵地震现场工作队

主要任务: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并及时反馈、汇报应急工作信息;参加震区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做好震情、灾情、宏观异常调查等地震现场工作并负责做好上级和援助地震部门现场工作人员的接待与安排工作;协调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正常活动等。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到达后统一接受其领导并全力配合其开展现场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实施由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指挥部安排。

6.1.3.2  级应急响应

⑴地震应急指挥部

主要任务:与Ⅰ级应急响应相同。

⑵地震现场工作队

与Ⅰ级应急响应相同。

6.1.3.3  级应急响应

⑴ 地震应急指挥部

主要任务:向省、市、县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履行县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职责;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阳城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及派遣抗震救灾队伍的规模和建议、办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市地震局交办的事项;提出请求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等建议;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抗震救灾和省市地震紧急救援队赴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及时向省市地震局、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和续报震情、灾情等信息工作;协助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提出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和灾区重建规划建议。

级应急响应人员:实行全局应急。所有人员及时到岗,局各科室按应急职责开展工作。

⑵ 地震现场工作队

主要任务:与Ⅰ级应急响应相同。

6.1.3.4 级应急响应

    ⑴ 地震应急指挥部

    主要任务:地震监测、震情趋势预报、地震类型判定、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知识宣传与平息地震谣传。

    Ⅳ级应急人员:实行全局应急。所有人员及时到岗,局各科室按应急职责开展工作。

    若有震害损失,地震应急指挥部可向县政府或者直接向民政局提出民政局赴现场工作队的建议。

    ⑵地震现场工作队

主要任务:负责开展宏观前兆调查和落实、地震现场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工作,协助当地乡镇做好社会稳定与地震知识宣传。并负责做好上级和援助地震部门现场工作人员的接待与安排工作;协调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等。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到达后统一接受其领导并全力配合其开展现场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实施由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安排。

6.1.3.5 级应急响应

    ⑴ 地震应急指挥部

    主要任务:地震监测、震情趋势预报、地震类型判定、地震知识宣传与平息地震谣传。

Ⅴ级应急人员:实行全局应急。所有人员及时到岗,局各科室按应急职责开展工作。

⑵ 地震现场工作队

    主要任务:负责开展地震异常调查和落实、地震现场考察工作,协助当地乡镇做好社会稳定与地震知识宣传。并负责做好上级和援助地震部门现场工作人员的接待与安排工作;协调地震灾害现场的各级地震应急队伍、救援队伍、保障队伍等的活动等。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到达后统一接受其领导并全力配合其开展现场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实施由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安排。

6.1.4 响应级别条件的提高或降低

视震情、灾害程度、震区救灾能力、人口疏密情况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局可适当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6.1.5  应急期结束

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各项任务基本完成、震情基本趋于稳定、地震引发的灾情基本得到控制、震区生产与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震区当地政府的应急工作基本结束,由地震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地震应急期结束。

6.2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响应

6.2.1 轻微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⑴ 启动条件

我县发生3.0≤M<3.9地震,震中附近有感。当在县城区和人口较密集的城镇和大型水库、生命线工程、易发次生灾害源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邻近地区发生震级较低的有感地震,容易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也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⑵ 局应急响应

地震站迅速将核实后的地震参数报局长。局长可视情先向县领导口头汇报。地震站起草震情简报,经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地震站立即与震中区乡镇取得联系,开展有感范围、灾情损失等基本情况调查并及时上报市局震防科。

M ≥3.5以上有感地震,县科技局人员要全部到岗,应急指挥部实施对应急工作领导;在震后1小时内派出现场工作人员负责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市局或相邻县地震局派遣现场工作队进行支援。

震后三小时,由分管的副局长负责立即召开震情会商会,如经震情会商判断后续没有更大地震,经县政府批准,视情况建议县政府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告震后震情趋势判定消息,尽快稳定社会秩序。

高度注意社会对地震的反应,及时发现和平息地震谣传。如出现地震谣传并迅速向周围地区扩散,由办公室负责,通过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举办讲座,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并向当地乡镇提出平息地震谣传的对策。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地震站负责编制完整的应急工作报告,经局应急指挥部审批后,报送市局应急科。

6.2.2 地震谣传应急处置

⑴ 启动条件

在县主城区和人口较稠密的城镇出现地震谣传,并向周围地区迅速扩散,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时。

⑵县科技局应急响应

① 谣传产生,科技局负责对地震谣传产生的起因、背景条件和对社会的影响情况进行分析会商;制定应对处置措施和平息地震谣传方案,并报告市局。

② 地震谣传产生、县科技局负责对谣传内容、社会影响的程度和进一步发展动态进行收集和掌握,针对性地开展平息地震谣传工作。

③ 负责将地震谣传会商情况、谣传发展的动态信息和采取的应对措施、处置对策等情况报告市局震防科。

④ 如事态较为严重且有向周围地区扩散的趋势,局视情出动平息地震谣传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地震站1人、办公室1人组成,赴谣言发生及扩散区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请求市局派遣专家组,协助迅速平息地震谣传。

⑤ 组织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必要时可安排专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举办讲座。

⑥ 地震站负责编制本次平息地震谣传工作的总结报告,并报送市局震防科、办公室。

6.2.3 毗邻地区地震

⑴ 启动条件

毗邻地区地震应急区域发生需要协作联动的地震事件;⑵ 地震应急响应

①地震波及我县,产生明显有感地震后,参照轻微有感地震应急预案执行。

②对我县没有产生震感的,由地震站密切关注震情发展,如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带班领导和市局,视情况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

6.2.4 特殊时期地震戒备

⑴ 启动条件

国家、省和我市的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或由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市地震局根据需要划定的特殊地震戒备期。

⑵ 地震戒备

在启动特殊时期地震戒备前,县科技局均应制定和完善地震戒备应急预案;并对有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紧急震情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戒备期震情咨询的答复口径为:根据地震部门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期间我县境内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性不大,如有紧急震情县政府会采取应急措施

局各科室应按照地震戒备工作的统一部署,参照本《预案》规定的应急职责,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震情值班、异常上报及核实、信息报送与震情会商等工作。

7  通讯保障

为确保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时,各类震情及灾情的应急信息、图片、音像、地震观测数据等能够实时或准实时快捷传递,遵循平震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种应急通讯设备、设施、通讯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办公室:配合应急科做好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当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时,做好震情、灾情、地震应急指挥部命令和相关应急信息在指挥中心大屏幕上的播放与演示工作;负责向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传送震情、灾情信息和相关新闻文稿。

如在地震应急响应期间,发生移动通信网络瘫痪和固定办公电话堵塞问题,由应急科负责与移动公司联系,紧急架设通信天线,增加信道容量。

(2) 全局参加地震应急的人员必须配备移动手机并办理入网手续;应随身携带手机,并保证24小时始终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

8  应急保障

⑴ 各科室、地震站要根据本预案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的应急工作实施细则,工作任务要具体到人,全体应急人员要学习方案,熟悉岗位职责。所有工作岗位实行AB角制。

⑵ 各科室、地震站要根据应急职责和分工准备相应的资料、图件、程序软件与数据库等,确保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各科室、台网中心所属应急装备、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震情,能做到快速、有序、无误。

⑶ 办公室要根据地震现场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的物资、装备、车辆、通信和经费等问题,保证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参加应急人员的后勤保障

参加地震现场应急的人员统一由办公室和震区乡镇安排食、宿、行。

参加局内应急人员,统一安排食宿。

现场应急人员的补助费参照局现场补助标准执行;机关应急值班人员的补助费参照财政局差旅费标准执行。

9  附则

9.1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9.2  预案管理

9.2.1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县科技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9.2.2  预案演练

根据地震应急工作的实际,制定演练计划,适时组织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应急演练。

9.2.3  预案审批与备案

本预案经县防震减灾领导组审批后,报市地震局备案。

9.2.4  预案修订

阳城县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9.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阳城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录1:

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及地震预警分级表

地震灾害事件

等级

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地震预警分级标准

判别依据

升降级别依据

应急响应级别

判别依据

预警级别

 

人员死亡

社会影响

临震预报震级

级别

颜色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我县范围内发生M ≥7.0地震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

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Ⅰ级应急响应

7.0级以上地震

Ⅰ级预警

红色

重大地震灾害

我县范围内发生6.5≤M ≤6.9地震

造成50300人死亡

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Ⅱ级应急响应

6.56.9级地震

Ⅱ级预警

橙色

较大地震灾害

我县范围内发生6.0≤M ≤6.4地震

造成2050人死亡

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Ⅲ级应急响应

6.06.4级地震

Ⅲ级预警

黄色

一般地震灾害

我县范围内发生5.0≤M ≤5.9地震

造成20人以下人员死亡

产生一般社会影响

Ⅳ级应急响应

5.05.9级地震

Ⅳ级预警

蓝色

较轻地震灾害

我县范围内发生4.0≤M ≤4.9地震,城区发生3.5≤M ≤4.9地震

 

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级应急响应

 

 

 


附录2:      

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任务与人员

响应级别

           

响应人员

Ⅰ级

Ⅱ级

Ⅲ级

 

向省、市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等信息,提请启动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履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办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省市地震局交办的事项;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阳城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及派遣抗震救灾队伍的规模和建议、向震区发慰问电(或派慰问团)、请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等建议;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抗震救灾和省市地震紧急救援队赴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震情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判断,及时向省市地震局、阳城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和续报震情、灾情等信息工作;协助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局长、分管应急、监测的副局长分别担任地震应急指挥部第一、二、新闻发言人;提出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和灾区重建规划建议。

全局响应

Ⅳ级

响应

地震监测、震情趋势预报、地震类型判定、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知识宣传与平息地震谣传

Ⅴ级

响应

地震监测、震情趋势预报、地震类型判定、地震知识宣传与平息地震谣传

 


附录3

 

阳城县地震灾害快报

 

阳城到地震局                                   

                                                          

 

  ※阳城县※年※月※日※级地震快报(※)

 

一、地震参数:

发震时刻:

震中坐标:北纬     东经      震中地名:

    级:阳城县地震站和台网中心测定M   

二、余震情况:

 

三、灾情报道:

(灾情、有感范围、社会影响)

四、应急反应

〔地震局、阳城县应急反应〕

五、地震现场工作情况:

(主要是地震科考、灾损评估、震情监测等情况)

                                                           

报:市地震局、县委、县政府

送: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发:各乡镇

注:1、上述内容有就写,无就省略该项;前期报导过,后期不重复。

2、标题括号内为快报期数一、二、三……

附录4        

 

地震灾情上报表

   

上报单位

 

批准人

 

填表人

 

灾情截止时间

           

上报时间

         

灾区范围

经度

 

纬度

 

地名(县级)

 

人员伤

亡情况

死亡

重伤

轻伤

主要地点

 

主要原因

 

牲畜死

亡情况

大牲畜

 

小牲畜

 

地点(乡村级)

 

主要原因

 

物破坏情况

 

生命线等工

程破坏概况

 

次生灾

害情况

 

室内财产

损失情况

 

震区人员生

活状况

 

社会秩序

影响情况

 

地震灾区

救灾情况

 

地震地质

灾害情况

 

各类异

常现象

 

其它需说明

的情况

 

 


附录5

 

中国地震烈度表(GB/T 17742-1999)

 

烈度

在地面上

人的感觉

房屋危害程度

其他震害现象

水平向地面运动

震害现象

平均震害

指数

峰值加速度

m/s2

峰值速度

m/s

无感

 

 

 

 

 

室内个别静止中人有感觉

 

 

 

 

 

室内少数静止中人有感觉

门、窗轻微作响

 

悬挂物微动

 

 

室内多数人、室外少数人有感觉,少数人梦中惊醒

门、窗作响

 

悬挂物明显摆动,器皿作响

 

 

室内普遍、室外多数人有感觉,多数人梦中惊醒

门窗、屋顶、屋架颤动作响,灰土掉落,抹灰出现微细裂缝,有檐瓦掉落,个别屋顶烟囱掉砖

 

不稳定器物摇动或翻倒

0.31

(0.220.44)

0.03

(0.020.04)

多数人站立不稳,少数人惊逃户外

损坏——墙体出现裂缝,檐瓦掉落,少数屋顶烟囱裂缝、掉落

00.10

河岸和松软土出现裂缝,饱和砂层出现喷砂冒水;有的独立砖烟囱轻度裂缝

0.63

(0.45~0.89)

0.06

(0.05~0.09)

大多数人惊逃户外,骑自行车的人有感觉,行驶中的汽车驾乘人员有感觉

轻度破坏——局部破坏,开裂,小修或不需要修理可继续使用

0.110.30

河岸出现塌方;饱和砂层常见喷砂冒水,松软土地上地裂缝较多;大多数独立砖烟囱中等破坏

1.25

(0.901.77)

0.13

(0.100.18)

多数人摇晃颠簸,行走困难

中等破坏——结构破坏,需要修复才能使用

0.310.50

干硬土上亦出现裂缝;大多数独立砖烟囱严重破坏;树梢折断;房屋破坏导致人畜伤亡

2.50

(1.783.53)

0.25

(0.190.35)

行动的人摔倒

严重破坏——结构严重破坏,局部倒塌,修复困难

0.510.70

干硬土上出现许多地方有裂缝;基岩可能出现裂缝、错动;滑坡塌方常见;独立砖烟囱许多倒塌

5.00

(3.547.07)

0.50

(0.360.71)

骑自行车的人会摔倒,处不稳状态的人会摔离原地,有抛起感

大多数倒塌

0.710.90

山崩和地震断裂出现;基岩上拱桥破坏;大多数独立砖烟囱从根部破坏或倒毁

10.00

(7.0814.14)

1.00

(0.721.41)

 

普遍倒塌

0.911.00

地震断裂延续很长;大量山崩滑坡

 

 

 

 

 

地面剧烈变化,山河改观

 

 

注:表中的数量词:个别10%以下;少数10%50%多数50%70%大多数70%90%普遍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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